- 索 引 号: FJ00117-0601-2025-0048
- 文号: 闽交运函〔2025〕4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4-01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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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
《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检测的提案》(第2025138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新能源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规范开展新能源营运车辆维护、修理、检验检测,加强新能源营运车辆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部件的性能监测和保养维护,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目前我省营运车辆(包括新能源汽车)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保持一致。
委员提出“对营运电动车辆必须到专业检测机构,对动力电池进行定期强制检测,每年至少1次”的建议,我厅认同加强电池检测的重要性,但由于专项强制检测需国家层面立法授权,地方暂无创设权限,我厅将把该建议留作参考。下一步,我厅将密切关注新能源营运车辆检测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包括新能源汽车)技术管理,按照国家关于汽车维护的技术规范要求和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车辆维护技术信息确定车辆维护作业项目,切实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黄为振
联系电话:0591-8707794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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