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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践创新项目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5-02-07 17:04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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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0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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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2025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精神,推动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旅游职业教育与行业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双向赋能,文化和旅游部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践创新项目。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践创新项目的通知》(办科教函〔2025〕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通知要求遵照执行,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请于2025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我厅电子邮箱754508567@qq.com,文档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我厅官网下载。同时,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原件寄送至我厅科技教育处。报送时请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致,保证材料的真实性,逾期将不予接收。

  联系人:杨慧,联系电话:0591-87672732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省文化和旅游厅20楼科技教育处,邮编:350001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2月7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践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芭蕾舞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2025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精神,推动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旅游职业教育与行业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双向赋能,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践创新项目。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10-59881673、59881858

  电子邮箱:kjsjy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践创新项目实施方案

  2.2025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践创新项目申报方向指引

  3.2025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      培优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

  4.2025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践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

2025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践创新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组织实施好2025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践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引导推动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与文化和旅游行业产业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开展创意设计、项目孵化、产品研发、市场开发、传播推广等合作,共建校企(校地)实践创新共同体,加快形成与文化强国目标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

  二、工作内容

  采取“行业出题,院校答题”的方式,工作内容及步骤如下:

  (一)需求引导。文化和旅游部根据文化和旅游各相关领域行业产业实践创新需求,制定申报方向指引。鼓励与边远地区、革命老区、乡村地区、基层一线的校企(校地)积极开展合作。

  (二)项目申报。有关院校须从申报方向指引中选择1个申报方向,填写申报书,明确申报项目具体名称和实施方案,向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进行项目申报。申报要坚持实践导向、成果导向,会同拟开展合作的行业产业主体共同对申报方向和实施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应明确由1位学校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具体实施项目的二级单位负责人可作为项目联络人。同一所院校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审核推荐。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成果、社会和经济效益等进行评估论证,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西部地区省份每省份可推荐不超过4个项目,其他省份每省份可推荐不超过3个项目。推荐须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

  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部共建院校可直接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

  (四)评审公布。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专家对各省份及有关方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和公布。

  (五)指导实施。入选项目实施周期为18个月,其间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跟踪指导、中期评估、结项答辩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通过结项答辩的给予结项证明。

  (六)成果推广。通过文化和旅游部门户网站对优秀项目成果进行宣传展示,出版优秀成果案例集,通过相关报纸、平台对项目实施典型经验进行专题报道。

  三、申报条件

  申报院校及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为设置文化艺术或旅游相关专业的中、高职院校;

  (二)具备完善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制度,取得行业产业服务代表性成果;

  (三)申报项目应为新策划项目,做到任务精准、预期明确,避免已有项目重复申报或内容不聚焦、难以落地;

  (四)能对项目实施予以切实保障,积极引导师生赴边远地区、革命老区、乡村地区及文化和旅游基层一线开展实践创新。

  四、组织保障

  (一)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负责项目的整体设计、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为入选项目提供一定经费资助。鼓励所在院校对入选项目予以配套支持。

  (二)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设立项目办公室,协助做好项目管理和全程指导。

  (三)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项目保持全程跟进,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广优秀项目成果。

  (四)入选项目应由所在院校与合作的行业产业主体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合作内容、合作方式、保障机制、预期成果等,完整保存项目实施过程中关键资料和重要素材,及时宣传反映成果成效。

  五、其他

  本方案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负责解释。

  附件2

  2025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

  教育提质培优实践创新项目申报方向指引

  1.基于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大思政课”设计与实施

  2.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提升

  3.文艺作品创排演出与惠民服务

  4.公共文化服务提升

  5.文化和旅游空间创意内容植入

  6.文化和旅游标识系统创意设计与改造提升

  7.数字化、智能化文化和旅游项目、产品研发设计与运

  营推广

  8.社区、城市公共美育项目设计与实施

  9.研学旅游课程体系研发设计与实施

  10.文化遗产数字化、智能化保护利用

  11.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与推广

  1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创新培养

  13.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与运营推广

  14.文化和旅游IP研发设计与运营推广

  15.文化和旅游企业品牌方案设计与运营推广

  16.文化和旅游项目、产品广告设计与运营推广

  17.文化和旅游微电影制作与运营推广

  18.文化和旅游公益宣传微视频、微短剧制作与推广

  19.传统村落文化保护性开发与文旅活化利用

  20.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产品网络营销方案设计与市

  场运营

  21.文化和旅游微环境、微景观创意设计与改造提升

  22.特色旅游线路、产品开发设计与市场运营

  23.旅游演艺项目创排与市场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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